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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  11月23 Friday

忘足,履之適也。忘腰,帶之適也。

忘了足。伊人為我記之。如一雙鞋可適君汝之足也。
忘一己之腰。伊人又為帶來帶。又適人。
如此之良緣。爾。有何言拒之。必須速求之。合之。

忘了穿鞋,他會為我穿上,他的存在就像是一雙合腳的鞋一般理所當然
忘了腰帶,他會溫柔的為我繫上,而他對我就如同合身的腰帶如此舒適
像這麼好的緣份,有什麼理由拒絕呢?必須趕快追求他,你們很合的!

我相信憑自己的感覺跟著走! 一定可以找到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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